温州市单层砌体房屋抗震鉴定 温州单层砌体房屋抗震鉴定适用于烧结普通黏土砖、烧结多孔黏土砖、混凝土中型空心砌块、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、粉煤灰中型实心砌块砌体承重的单层砌体房屋,抗震鉴定时,应检查房屋的高度、墙体布置的规则性、抗震墙的厚度和间距、墙体砌筑砂浆强度和砌筑质量、墙体交接处的连接、屋盖与墙体的连接构造、屋盖处的圈梁以及女儿墙和出屋面烟囱等易引起倒塌伤人的部位. 单层砌体房屋的外观和内在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: 1 墙体不空鼓、无严重酥碱和明显歪闪; 2 支承大梁、屋架的墙体无竖向裂缝,承重墙、自承重墙及其交接处无明显裂缝; 3 木屋盖构件无明显变形、腐朽、蚁蚀和严重开裂. 现有房屋的高度,丙类建筑不宜**过 4.2m ,乙类建筑不应**过 3.9m . 房屋的平、立面和墙体布置宜符合下列规则性的要求: 1 )纵横墙布置宜均匀对称,在平面内宜对齐;在同一轴线,窗间墙的宽度宜均匀; 2 )抗震墙层高 1 / 2 高度处门窗洞口所占的水平横截面面积:对于承重墙,不应大于总截面面积的 25% ;外纵墙开洞率, 7 度时丙类建筑不宜大于 60% 、乙类建筑不应大于 55% , 8 度时丙类建筑不宜大于 55% 、乙类建筑不应大于 50% ; 3 )不同标高屋面板相差不应大于 500mm ; 4 )不应有无锚固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挑檐. 温州房屋承重墙体的砖、砌块和砂浆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,应符合下列要求: 1 砖块材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MU7.5 ,且不低于砌筑砂浆强度等级;中型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MU10 ,小型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MU5 .砖、砌块的强度等级低于上述规定一级以内时,墙体的砂浆强度等级宜按比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降低一级采用; 2 墙体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, 7 度时,丙类建筑的砌体砌筑砂浆不应低于 M0.4 , 8 度时的丙类和 7 、 8 度时的乙类建筑的砖砌体砌筑砂浆不应低于 M1 ;砌块墙体砌体砌筑砂浆不宜低于M2.5 .砂浆强度等级**砖、砌块的强度等级时,墙体的砂浆强度等级宜按砖、砌块的强度等级采用. 温州市房屋抗震鉴定检测范围:鹿城区、龙湾区、瓯海区、洞头区、瑞安市、乐清市、永嘉县、平阳县、苍南县、文成县、泰顺县。